各中心学校、局属中小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171号)和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教人(2005)0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关,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教师的师德素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通过评审,促进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谨笃学,真正成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楷模。
(三)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加强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的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要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注重日常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注重教书与育人的工作实绩。
(四)向农村学校倾斜。在研究确定职务结构比例、制定评审条件等政策时,继续为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的晋升积极创造条件。对出色完成支教工作、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二、申报范围
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范围是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编在岗的教师。
三、 职评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一)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相衔接,今年我县教师职称评审,仍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二)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在提供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同时,须提供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报告册》。未完成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数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三)转评问题。
(1)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由非教师系列转到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从教一年后方能转评同一级别教师职务。未经转评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凡需转岗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者,同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转评后职务的任职期重新计算。
(2)教师系列学段之间转评,必须是在原教学岗位上已被聘任,且在新的教学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单位有空缺名额的情况下申请转评同一级别教师职务,转评后职务的任职期重新计算。有转评申请的,说明转岗原因并经学校证明、校长签字。
(四)根据省、市关于城镇学校教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的文件精神,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或相应的支教经历。
(五)申报教师的任职和学历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凡在2010年12月31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高一级职务,但不能聘任。
(六)在评审推荐工作中,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考核。申报人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须在合格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或因病、因事及擅自脱岗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者。
3、不安心乐教、搞有偿家教或诱导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带课、办班,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省教教育厅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它各类复习资料、试题或体罚学生造成影响者。
4、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对在申报过程中擅自涂改证件、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冒用他人教案、提供虚假论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取消其已评定的资格。
6、其它按市(县)以上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教人(2005)06号)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二)及时受理。教师个人要对照条件,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要及时受理。
(三)单位考核。各单位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任期内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班主任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开申报。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公开岗位职数、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各学校法人应在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签署“经公示(公示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材料真实,符合_________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意见后,方可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上报。
(五)严格把关。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上报。申报材料装订要整齐有序。
(六)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已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的,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可以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具体申请程序为:本人申请并经任教学校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委托评审函,按属地和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10月7日前完成中职、中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公示、审查及推荐工作,初级职称材料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单 位 |
时 间 |
地 点 |
濉溪县教师进修学校 |
10月9日 |
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
188bet金宝搏网
|
濉溪二中 |
孙町中学 |
临涣中学 |
濉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濉溪初中 |
濉溪县实验小学 |
新城幼儿园 |
濉溪镇中心学校 |
10月10日 |
刘桥镇中心学校 |
徐楼中心学校 |
百善中心学校 |
铁佛中心学校 |
岳集中心学校 |
海孜中心学校 |
祁集中心学校 |
临涣中心学校 |
韩村中心学校 |
五沟中心学校 |
白沙中心学校 |
10月11日 |
五卜中心学校 |
四卜中心学校 |
杨柳中心学校 |
孙町中心学校 |
任集中心学校 |
南坪中心学校 |
双堆中心学校 |
陈集中心学校 |
开发区中心学校 |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